南宁市壮志路小学位于中兴街6号,是西乡塘区管辖的一所全日制小学,学校占地面积9730平方米。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办学思想,以创建“精神文明的校园,培养人才的学员,发展个性的乐园,陶冶情操的花园”为办学目标,形成“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尊师、守纪、勤奋、创新”的学风,创出了“学校普通+特殊、管理规范+特色、学生合格+特长”的办学特色。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还注重发展学生个性,培养篮球特长.几年来男女篮球队3次获南宁市冠军,成功举办广西小学生第七届“联谊杯”篮球赛,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教师在教育教学论文、优质课、技能大赛中,获市级以上奖励268人次,其中有两位教师获得全国说课一等奖。学生有63人获全国、自治区小学英语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有20位获全国“华罗庚杯”数学邀请赛一、二、三等奖,2513人次获南宁市及以上级别各类奖励。学校先后被评为中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单位、 全国红领巾手拉手助残先进集体、全国第九、十届、十一届中小学绘画、书法比赛组织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自治区体卫工作两个条例优秀学校、广西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南宁市文明学校、绿色学校、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支教工作先进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科研机构、课程改革先进集体等。通过了南宁市一级学校等级评估。
市区户籍:
1、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要随班就读。
2、学生户口单独迁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未迁入)我市,且符合《南宁市外来投资兴办实业、经商、购买商品房、受聘人员申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暂行办法》(南府发〔1999〕5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中规定的适龄儿童。
注:小学适龄儿童起止年龄为6至11周岁。凡是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应该入学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则可以适当延缓。
外来人员:
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2、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农村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办学思想,以创建“精神文明的校园,培养人才的学员,发展个性的乐园,陶冶情操的花园”为办学目标,形成“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尊师、守纪、勤奋、创新”的学风,创出了“学校普通+特殊、管理规范+特色、学生合格+特长”的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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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范围:人民西路:3号,15号-21号,23号,25号,29号;人民西路一巷1号-63号;壮志路:9号,7-27号,10-20号;新阳路63-71号;云亭街1-59号;云亭街坑边8-14号;华兴里1-48号;永宁街西一里1号-21号;和乐街:一巷1号-18号,二巷2号-38号;北大南路:6号,8号;大同街:9栋,14-18栋;甘棠街2号;解放路:1号-69号,71号-81号;醒汉街:10号—32号,17号—65号;永和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