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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Guangx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Financ 简称:“广西金融职院” 所在地:南宁 院校代码:14512 类型:综合类

普通专科高校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招招生简章2020-02-26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等26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2018年将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9个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经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二)学院名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rxy.com)  学院代码:14512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三年学制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邮编:530007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3月 13日 - 4月8日24:00止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报方式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  方法三: 直接登陆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jrxy.com,从“招生就业板块”点击“2018对口单招入口”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8 日24:00。  (四)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申报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 8日24:00。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2日 - 14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报名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四、综合测试  (一)入场要求  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4月14日13:30 - 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交到所在考点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  1.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  取得广西2014年及以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的考生可选择是否作答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如果作答的则取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或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总分)成绩高者;如不作答的则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考生必须作答基本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14:30 - 16:00。  3.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8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申报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  考 区  考 点  考点地址  负责院校  考场数  南宁市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50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00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鹏飞路15号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54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88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5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1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73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60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南宁市安吉大道西一路15号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5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秀灵路37号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0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南宁市东葛路117号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9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42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桃源校区)  南宁市桃源路37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7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山路14号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68  南宁学院  邕宁区龙亭路8号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3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塘校区)  南宁市三塘镇四塘社区四塘街4号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60  南宁市考生数小计  845考场,25350人  横县  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  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50  柳州市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社湾路28号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74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君武路168号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12  桂林市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5  梧州市  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50  北海市  北海职业学院  北海市西藏南路  北海职业学院  54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防城中学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217号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5  钦州市  钦州市第三中学  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50  灵山县  灵山县第二中学  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号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50  贵港市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  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0  桂平市  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49  玉林市  玉林实验中学  玉林市大北路672号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69  北流市  北流市第九中学  北流市教育路107号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50  博白县  博白县实验中学  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80  百色市  百色职业学院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  百色职业学院  60  贺州市  贺州市高级中学  贺州市桃园南路66号  桂林旅游学院  80  河池市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45  宜州市  宜州山谷高级中学  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55  来宾市  来宾第一中学  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238号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40  崇左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崇左市佛子路23号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25  其他地区考生数小计  1153考场,34590人  (合计:36考点,1998考场,59940人)  考 区  考 点  考点地址  负责院校  考场数  南宁市  广西华侨学校  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60  广西工商学校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7号(南门)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0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南宁市五一路旱塘岭1号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60  广西物资学校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5号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7  南宁市三十五中  南宁市科园大道16号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5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南宁市安吉大道16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35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南宁市竹溪大道28号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60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1  南宁市第十中学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西二里10号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5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3  南宁学院  邕宁区龙亭路8号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0  柳州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塘校区  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44  (合计:13考点,488考场,14640人)  五、面试要求  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院校的面试或其他技能测试要求并按时参加。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  (二)加分项目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2.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3.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4.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5.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1”、“2”、“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七、成绩查询  4月24 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八、填报志愿  4月 27 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 3日至 5 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9日- 11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6日10:00 - 17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7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十、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重点提示  3月 13日  - 4月8 日18:00止  网上报名、缴费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8 日24:00。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8日24:00。  方法三:直接登陆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jrxy.com,从“招生就业板块”点击“2018对口单招入口”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缴费:网上支付,按系统提示操作,缴费截止时间:4月 8 日24:00。  4月12日8:00  - 14日14:00  打印准考证  考生申报缴费成功后,4月12日8:00-14日14:00考生再次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4月14日  14:30-16:00  综合测试  1.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考前的13:30-14:00将相关材料交到材料审核点。  4月14日前  面试  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院校的面试或其他技能测试要求并按时参加。  4月24日  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4月27日前  领取密码函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  5月3日-4日  成绩备案  招生院校将向本校报考且有考试成绩的考生向考试院上报备案。  5月3 -5日  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5月9 - 11日  录取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录取原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5月16 - 17日  征集志愿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1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5月17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单招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5月20日前  公示录取名单  1.按文件要求,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2.联盟网及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1.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6月 1日后  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  地址  电话  网址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0771-3245020  http://www.gxjrxy.com  十三、投诉受理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278961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 3月 12 日详情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2020-03-02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55号)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我院会同24所区内同类院校,共同组建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1),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一)申报条件已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42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二)申报时间2020年3月9日9:00 - 4月8日24:00止(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三)申报流程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申报方法(因疫情防疫需要,不接受考生现场申报)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方法三:直接百度选择“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从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板块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五)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70元/人,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六)打印准考证考生缴费成功后,考生于考前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联合测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联合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内容待定。 四、测试成绩(一)计分办法1.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成绩等级换算成具体分值,换算方式为:A等——100分、B等——80分、C等——60分、D等——40分。2.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计分办法: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二)加分1.加分项目序号加分项目加分标准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及要求1全区范围内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20分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由联盟院校根据2020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2全区范围内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外的其它少数民族考生7分3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10分4烈士子女考生20分5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的考生50分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3、只认可考生在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6退役士兵考生100分7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100分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8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50分说明:①表中加分项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②同时符合1、2、3、4条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③同时符合5、6条加分项目的高职单招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分;④同时符合5、6、7、8条加分项目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分。2.加分公示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将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10天。(三)成绩查询联合测试结束10日后,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查询本人成绩。五、填报志愿所有报考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招录取资格。考生于5 月 6 日 10:00 至8日 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均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1.申报我院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3+2”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00分(不含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高职单招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语文科学考成绩 —数学科学考成绩 — 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高低排序,二项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3.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附加分 — 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附加分高低顺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4.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5.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直升计划仅针对我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合作办学中职学校的二年级考生,录取原则为高分到低分录取。6.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7.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8.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二)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三)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重要提示1.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5— 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重要提示1.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学院概况学院全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512办学地点:东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91号) 西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68号)梧州办学点(梧州市龙圩区高旺路109号)岑溪办学点(广西岑溪市育才路503号)学院网址:http://www.gxjrxy.com/招生电话:0771 - 3481330 3481332投诉电话:0771 - 3481779十、其它1.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2.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院校代码联盟院校院校网址14512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rxy.com1236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c.net11350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tznn.com11608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dxy.cn1177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zjy.com1182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lnc.edu.cn1210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lzzy.net1234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tzy.cn12356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zy.com12379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bvc.net12382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nyxy.com.cn13138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sxy.cn13522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xd.net.cn13523北海职业学院http://www.bhzyxy.net13827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mzy.com13828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gsxy.com13831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dlxy.com14067柳州城市职业学院http://www.lcvc.cn14068百色职业学院http://www.bszyxy.com14171梧州职业学院http://www.wzzyedu.com14220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yesf.com1431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wzy.com.cn14611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azy.com14668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nrvt.cn/51675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nndqjyxy.cn/详情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9-06-26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直属部门:广西教育厅第四条  学院全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4512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九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东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西校区)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19年招生专业(方向)31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48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一条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费: 6000-7200元/学年(按专业不同);住宿费:800-13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三条 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二、因专业性质所限,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3m及以上,男生1.73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既往病史瞒报、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一、普通高考招生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二、单独招生1、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三、中职对口高职招生1、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合作中职院校2+3直升计划单列,单独排序。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四、计划未满按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时,按照上述1、2款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五、报考国际金融、会计(国际会计方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五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78961),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其它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二、政策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另外,每年还有行业、校企合作办学等各类奖学金和补助。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两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建档立卡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资助名额由当年国家标准定。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1周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二十一条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录取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第二十二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45020,3240330 2、学院网址:www.gxjrxy.com     3、招生咨询QQ;1140266227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科负责解释。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4月17日 详情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20-06-05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直属部门:广西教育厅第四条  学院全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学院代码:14512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九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东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西校区)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高旺路109号(联合办学点)广西梧州市岑溪市育才路503号(联合办学点)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第十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20年招生专业(方向)36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53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一条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费:6000-7200元/学年(按专业不同);住宿费:800-13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三条 统考外语语种:英语。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二、因专业性质所限,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3m及以上,男生1.73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既往病史瞒报、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一、普通高考招生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二、单独招生1、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三、中职对口高职招生1、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合作中职院校2+3直升计划单列,单独排序。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四、计划未满按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时,按照上述1、2款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五、报考国际金融、会计(国际会计方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五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481779),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其它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在学生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申请。二、政策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另外,每年还有行业、校企合作办学等各类奖学金和补助。 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分两档进行资助: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建档立卡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年,资助名额由当年国家标准定。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1周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二十一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实行阳光录取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第二十二条  本校不设清真食堂。第二十三条查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481330,3481332 2、学院网址:www.gxjrxy.com     3、招生咨询QQ;1140266227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我校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日 详情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7-04-06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第四条  学院名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512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邮编:530008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第五条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17年招生专业(方向)20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35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六条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一)学费: 6000元/学年。(二)住宿费:1300元/年(三)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八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第十二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报考国际金融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四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五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78961),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其它第十九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二十一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45020  3240330  2、学院网址:www.gxjrxy.com     3、招生咨询QQ;1140266227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6日  详情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8-03-30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第四条  学院名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512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邮编:530007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第五条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18年招生专业(方向) 26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43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六条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一)学费: 6000元/学年。(二)住宿费:1300元/年(三)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八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第十二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报考国际金融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四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五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78961),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其它第十九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二十一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45020  3240330 2、学院网址:www.gxjrxy.com     3、招生咨询QQ;1140266227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30日  详情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6-06-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第四条 学院名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512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邮编:530007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第五条 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16年招生专业(方向) 14 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22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六条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一)学费: 6000元/学年。(二)住宿费:700-1200元/年(三)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七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八条 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第十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第十二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报考国际金融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较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十四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第十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五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3278961),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 其它第十九条 学院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二十一条 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45020 3240330 32787002、学院网址:www.gxjrxy.com 3、招生咨询QQ;1140266227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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