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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Guangxi Medical College 简称:“广西卫职院” 所在地:南宁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医药类/专科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是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MEDICAL COLLEGE”。  2.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区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最早创建于1941年,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占地362亩,分为昆仑校区和桃源校区,设有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检验系、医药商贸系、社会科学和卫生事业管理系、医学基础部和公共基础部。  3.部标代码:14313。  4.学校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  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5.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7.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电话:0771-5602090。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为准。  第四章 申报条件、方式及测试  第六条 申报条件  已参加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申报办法  我校采用2018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联合测试方式招生,考生通过联合测试考试后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  3月13日--4月8日24:00。  2.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3.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 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登录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我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报名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4.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请手续。  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  5.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从4月12-14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九条 综合素质测试及内容  1.测试时间 :4月14日 14:30—16:00。  2.测试内容: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  普通高中考生可选择是否作答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如果作答的则取基本文化素质测试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总分)成绩高者;如不作答的则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考生必须作答基本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3.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13:30 - 14:00时间段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  4.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9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申报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  第十条 计分办法:我校单独招生使用2018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加分计算)以联盟章程为准。  第十一条 成绩查询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等事宜以2018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单独/对口联合测试章程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填报志愿  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至5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用2018年广西公办院校高职高专联合测试成绩,以考生填报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全程网上录取。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招生制度,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2.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  3.护理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58cm,男生不低于165 cm。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间  5月9- 15日  征集录取时间  5月16-17日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5月21日前将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  第六章 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标准  第十六条 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种类及标准如下: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3.自治区政府助学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4.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3500元。5.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2000元。6.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可获得相应报酬。  第十七条 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85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他费用: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第七章 毕业待遇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毕业证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每年按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比例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 邮编: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16464 (兼传真)  网址:http://www.gxwzy.com.cn  第二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相悖,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简章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详情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2020-04-14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55号)文件精神,制订我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我校会同24所区内同类院校,共同组建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1),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现场笔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一)申报条件已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42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二)申报时间2020年3月 9日9:00 - 4月8日24:00止。(三)申报流程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申报方法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方法三:直接选择招生院校,从招生院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方法四:考生到联盟中的任一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申报。(五)缴费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7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六)打印准考证考生缴费成功后,高职单招考生于考前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三、联合测试(一)测试时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联合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内容待定。疫情完全控制后,广西公办高校招生联盟将及时制订测试方案,并在联合测试网站和联盟院校网站上另行通知。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5个县共设置33个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测试。(考点情况见附件)。(三)入场要求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四)测试内容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满分为300分,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满分为300分)。 四、测试成绩(一)计分办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成绩等级换算成具体分值,换算方式为:A等——100分、B等——80分、C等——60分、D等——40分。(二)加分1.加分项目序号加分项目加分标准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及要求1全区范围内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20分高职单招由联盟院校根据2020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2全区范围内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外的其它少数民族考生7分3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10分4烈士子女考生20分5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的考生50分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6退役士兵考生100分“说明:表中,同时符合1、2、3、4条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5、6条加分项目的高职单招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分。2.加分公示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将于4月13——24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三)成绩查询联盟考试10日后(在联盟公布方案为准),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四)成绩互认考生参加联合测试获得的成绩为联盟院校共同认可,我校在同期内不再单独组织相同类型的考试。 五、填报志愿所有报考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资格。考生于5 月 6 日 10:00 至8日 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高职单招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 六、录取(一)录取时间1.正式录取时间: 5月11日至15日。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20、21日。3.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二)录取原则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不录取总成绩低于200分的考生。2.高职单招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成绩—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高低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3.高职单招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4.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1).医药类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2).患有重症、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肝功能异常者,我校不予录取。(3).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单独招生中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2 cm。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三)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于2020年5月22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四)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重要提示1.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5— 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学院概况学院全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3学校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 南宁市桃源校区37号(桃源校区)学院网址:http://www.gxwzy.com.cn招生电话:0771 - 5616464投诉电话:0771–5602090 九、其它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2.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2月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0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院校代码联盟院校院校网址1236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c.net11350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tznn.com11608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dxy.cn1177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zjy.com1182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lnc.edu.cn1210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lzzy.net1234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stzy.cn12356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zy.com12379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ibvc.net12382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nyxy.com.cn13138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sxy.cn13522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xd.net.cn13523北海职业学院http://www.bhzyxy.net13827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mzy.com13828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gsxy.com13831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dlxy.com14067柳州城市职业学院http://www.lcvc.cn14068百色职业学院http://www.bszyxy.com14171梧州职业学院http://www.wzzyedu.com14220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gxyesf.com1431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wzy.com.cn14512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jrxy.com14611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azy.com14668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xnrvt.cn/51675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nndqjyxy.cn/ 详情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9-06-11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是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MEDICAL COLLEGE”。2.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最早创建于1941年,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占地362亩,分为昆仑校区和桃源校区,设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医技系、大健康产业系、思政部、医学基础部和公共基础部。3.部标代码:14313。4.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6.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电话:0771-5602090.。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1.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等。2.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单招要求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单招要求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4.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读我校各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8个地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贵港、崇左)招生,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第十四条 其他费用: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买,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自愿购买。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待遇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教育部印制,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每年按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比例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 第八章  附则第十七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联系方式 :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2847911  5616464(兼传真)网址:http://www.gxwzy.com.cn第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4月 详情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是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MEDICAL COLLEGE”。2.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最早创建于1941年,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占地362亩,分为昆仑校区和桃源校区,设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医技系、大健康产业系、思政部、医学基础部和公共基础部。3.部标代码:14313。4.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6.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电话:0771-5602090.。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1.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等。2.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单招要求不低于156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单招要求不低于163cm);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4.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8个地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贵港、崇左)招生,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第十四条 其他费用: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买,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自愿购买。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待遇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教育部印制,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每年按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比例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但医学技术类的高职专业不能对口升入临床医学类本科专业。 第八章  附则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            联系方式 :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                              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5616464  2847911           网址:http://www.gxwzy.com.cn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 详情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04-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MEDICAL COLLEGE”。(2)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3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区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最早创建于1941年,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占地362亩,分为昆仑和桃源两个校区,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设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检验系、医药商贸系、社会科学和卫生事业管理系、医学基础部、公共基础部。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自2000年开始招收高职高专学生以来,每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2016年我校获得“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3)招生代码:14313。(4)学校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5)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7)学制:三年                        第二章程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第六条 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健康管理(健康旅游方向)、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学、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请查看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 第四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1)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2)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在3900px(含)以上、男生身高在4125px((含)以上;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4)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读我校各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临床医学专业(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面向广西8个地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贵港、崇左)招生,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非订单定向临床医学专业在普通高职高专批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第十四条 其他费用: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买,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待遇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教育部印制,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每年按自治区教育厅规定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 第八章  附则第十七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邮编:530021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2847911 2853620  5616464  传真:0771—2853620  5616464网址:http://www.gxwzy.com.cn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 详情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8-04-09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是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MEDICAL COLLEGE”。(二)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区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最早创建于1941年,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占地362亩,分为昆仑校区和桃源校区,设有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检验系、医药商贸系、社会科学和卫生事业管理系、医学基础部和公共基础部。(三)院校代码:14313。(四)学校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五)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六)办学层次:专科(高职)。(七)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771-5602090。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一)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等。(二)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3900px、男生身高不低于4125px;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四)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肝功能异常者不宜报读我校各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十一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8个地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贵港、崇左)招生,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第十四条 其他费用: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买,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待遇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教育部印制,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每年按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比例选送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第八章  附则第十七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邮编:530021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联系电话:0771—2847911 2853620  5616464 传真:0771—2853620  5616464网址:http://www.gxwzy.com.cn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 详情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二○一○年招生章程2010-06-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概况1、学校代码:14313。2、学院全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3、学院地址:桃源校区: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昆仑校区: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3、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5、学院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属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医药院校。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中心区,学院占地362亩,分为两个校区,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院设管理系、医学系、检验系、药学系、护理系、基础部和社科部。职工512人,专任教师3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94人,讲师11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77人。学院基础设施完备,拥有功能各异的医药学实验室、模拟手术室、护理模拟病房、护理综合实训室、国家级生物制药实训基地、GMP实训车间、社会药房等一批高质量、现代化的实验、实训室共150间;装备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373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7006个;图书馆藏书35万册,期刊560多种;学生宿舍总面积为3万平方米,设施配置齐全、实用,绝大部分宿舍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及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系统,24小时供应热水,方便学生淋浴;校园内建有足球、田径、篮球等各种体育运动场所及运动设施;学生食堂宽敞,就餐环境舒适卫生,能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学院有附属医院,附属药厂和遍布广西各地市的123所综合医院、药厂以及广州、深圳等地的医药卫生单位作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目前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3426人,成高脱产、业余函授生1440人。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自2000年开始招收高职高专学生以来,每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第一条? 我院2010年招生人数1500人,为高职(专科)层次,学制三年。第二条? 招生专业: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药营销(药剂与药品营销)、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其中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专业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还被评为省级精品专业。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三章 ?报考要求第一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二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复查。第三条? 患有色弱、色盲者均不能报读我院招生的所有专业。第四条? 鉴于药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读我院药学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不要报读药学专业。第五条? 鉴于行业的特殊要求,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建议身高在1.55米以上、男生建议身高在1.62米以上。第六条? 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因为医学类、药学类专业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完成大量、长时间的实验操作。?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一条? 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全程网上录取。第二条:录取的具体方式 1、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五章? 学费、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标准第一条? 学费将严格按广西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二条? 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8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三条? 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种类及标准如下: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2、自治区政府助学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2500元。4、学院优秀奖学金:每生每学期300~500元。5、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可获得相应的报酬。?第六章? 毕业待遇桂政办发[2002]15号文的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毕业证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院每年选送5%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七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学院招生办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 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2847911 2853620 联系人:潘老师? 罗老师? 郭老师传真:0771—2853620? 2853614网址:http://www.gxwgy.com.cn??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5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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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办公室:%u0030%u0037%u0037%u0031-%u0035%u0036%u0031%u0036%u0032%u0036%u0030 招生咨询电话:%u0030%u0037%u0037%u0031-%u0032%u0038%u0034%u0037%u0039%u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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