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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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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

英文名:GUANGXI ARTS UNIVERSITY 简称:“广艺”,“GXAU” 所在地:南宁 院校代码:10607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区属高等院校文化部高校省部共建高校
  •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二本、高职招生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一览表2020-02-17
一、普通本科第二批序号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方向)招生省份广西湖北湖南 广东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1082803风景园林18182222222222222050302广播电视学992222223050303广告学2727323232333232324120210文化产业管理121222222222小计132131713141399合计220二、高职高专提前批序号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方向)招生省份广西湖北湖南 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四川重庆贵州文理不分文理文理不分文理文理文理不分文理不分文理不分文理不分文理1650111环境艺术设计1072646213237432650103广告设计与制作107264116112147343650112公共艺术设计10826521511223734465010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7419552125345650207舞蹈表演60021124226650219音乐表演7903213534小计535972072571817351821合计800 详情
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二)2020-06-07
【2020年3月31日修订,适用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省份】r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46年1月,“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与“私立桂林榕门美术专科学校”合并为“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广西艺术专科学校在南宁重建,1960年2月,广西艺术专科学校更名为本科层次的广西艺术学院,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80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曾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左右。r  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本科专业,38个本科专业方向,11个高职专业,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20%;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30%;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进入全国前50%。在广西10个最好的学科里我校占3个,被评定为B以上的学科比例达50%。2018年,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获批为广西一流学科;2019年,中国画、绘画、音乐表演等7个专业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水画写生》《文化项目创意与策划》等7门课程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r  目前拥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6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0多人,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2人获聘自治区青年八桂学者岗位,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3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5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优秀专家”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5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2人入选自治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1个。目前,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其中1人为副主任委员,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4人,委员19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学校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3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1项。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八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8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6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4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出版著作共133部,发表论文4183篇,其中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共512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共398项,专利38项。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以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CCTV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等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近600个奖项。五年来,学校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2项,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2项,2019年共有46件作品入选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学校有漓江画派艺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5个,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r  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57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得世界瞩目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7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在校生600多名,留学生60人。马来西亚留学生陈永馨参加“中国好声音”入围2014年度八强,成为最受瞩目的歌手之一;越南留学生杜氏清花多次为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表演获得高度赞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点赞。学校多次承办政府高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优秀留学生不断涌现,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作出了许多贡献。r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r  一、招生名额r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4250名,其中本科3600名,高职专科650名,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r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r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r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等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部分省招生。r  (三)报考条件:r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r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r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r  (2)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化妆。r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r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r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见附表,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查阅。r  四、报名办法r  (一)我校原定在广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江西、山东、山西、河北、安徽、甘肃等11个省(区)设点组织现场专业考试,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新疆、宁夏和甘肃的考生统一安排在甘肃考点。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年前、年后设置的广西南宁考点报考,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时段,不可重复参加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截至目前,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含新疆、宁夏)、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考点现场考试无法进行,我校对上述省份和专业考试方式、考试内容,报名方式、录取办法等做了调整,各专业考试调整方案详见附表。r  (二)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表)。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不允许兼报;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表。r  (三)报名方式:r  1.根据调整后的考试方案,我校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继续在南宁组织现场考试,面试类专业通过网络提交视频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考核,请报考上述类别专业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查看)《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其余各类招生专业不再组织专业校考。r  (1)正式通道: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607.htm,若正式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r  (2)备用通道:https://zsks.gxau.edu.cn(暂不开通)。r  2.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选择我校设考的广西南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r  五、专业考试r  (一)各专业考试科目、录取办法详见附件。r  (二)我校本科专业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含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美术理论)、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详见附表)。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r  (三)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考生多次参加考试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r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本科专业,按该省的规定执行。我校202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咨讯网站查阅。r  (五)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r  (六)考生于2020年6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r  六、录取r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外,其余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r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r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r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外省考点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r  (二)学费标准:r  1.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表。r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r  八、其他说明r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r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r  (三)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任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r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5333130,招生资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r  附表: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二)r  [适用于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以外)省份]rr r r 院(系)r 考试类别r 招生专业(方向)r 专业说明、要求r 学费(元/年)r 考试科目r 录取办法(摘要)r 适用省份r 考试方式/地点r r r 美术学院r 01美术理论类r 美术学r 侧重美术理论。r 12000r 取消校考r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r /r r r 设计学院r 艺术设计学r r 12000r r r 人文学院r 艺术史论r r 12000r r r 艺术管理r r 12000r r r 美术教育学院r 02美术设计类r 美术学(美术教育)r r 12000r 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学校另行划定合格线。r 专业统考上线,按文化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山西r /r r r 美术学院r 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r r 40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志愿优先r r r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r r 绘画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油画、版画、水彩、装帧插图、实验艺术。r 13200r 文化上线,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r r r 设计学院r 数字媒体艺术r r 12000r r r 视觉传达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品牌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r 13200r r r 产品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生活用品设计。r 12000r r r 服装与服饰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r 12000r r r 动画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二维动画、三维动画。r 12000r r r 工艺美术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现代手工艺设计、首饰设计。r 12000r r r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志愿优先r r r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r r 40000    (另见说明)r r r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r r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r 中国画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山水、人物、花鸟画。r 12000r 文化上线,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摄影r 新生入学时自备专业单反相机。r 12000r r r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场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r 12000r r r 建筑艺术学院r 环境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园林建筑设计。r 13200r r r 艺术与科技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会展策划与设计、展示设计。r 12000r r r 造型艺术学院r 雕塑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数字雕塑、雕塑艺术。r 12000r r r 公共艺术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软装艺术设计、公共空间艺术设计。r 12000r r r 绘画(壁画)r r 13200r r r 绘画(装饰绘画)r r 13200r r r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r 03书法类r 书法学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书法篆刻;实行2+2培养模式,中国书画综合应用。r 12000r 使用各省书法类统考(联考)成绩,学校另行划定专业合格线。r 文化、专业统考分比例6:4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山西r /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04戏文类r 戏剧影视文学r r 12000r 取消校考r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r /r r r 05广编类r 广播电视编导r 新生入学时自备专业单反相机。r 12000r 使用各省广编类统考专业成绩,学校另行划定专业合格线。r 文化、专业统考(联考)分比例5:5r 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r r r 取消校考r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 河北、新疆、宁夏、湖北r r r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35000    (另见说明)r 使用各省广编类统考专业成绩,学校另行划定专业合格线。r 文化、专业统考(联考)分比例5:5,志愿优先r 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r r r 取消校考r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 河北、新疆、宁夏、湖北r r r 影视摄影与制作r 12000r 使用各省广编类统考专业成绩,学校另行划定专业合格线。r 文化、专业统考(联考)分比例5:5r 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r r r 取消校考r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 河北、新疆、宁夏、湖北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06播音主持类r 播音与主持艺术r r 12000r ①自备文稿朗读②即兴评述r 文化、专业分比例5:5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r 网络提交视频r r r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专业分比例5:5,    志愿优先r r r 07舞台表演类r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r r 12000r ①综合素质测试②自备单人小品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r 网络提交视频r r r 音乐教育学院r 09音乐教育类r 音乐学(音乐教育)r 演奏科目招录乐器种类: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r 12000r 演唱和演奏(分值为主科60%、副科40%)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网络提交视频r r r 音乐学院r 10音表演奏类r 音乐表演(演奏)r 招收管弦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r 13200r 演奏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网络提交视频r r r 招收键盘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r 13200r r r 招收民乐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r 13200r r r 音乐表演(流行演奏)r 招收流行音乐演奏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r 13200r r r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r 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r 40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r r r 人文学院r 音乐学(文化管理)r 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演奏、流行演奏),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r 12000r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r r r 音乐学院r 11音表演唱类r 音乐表演(演唱)r r 13200r 演唱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网络提交视频r r r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r r 13200r r r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r 招收音乐表演演唱类考生,含音乐表演(演唱、流行演唱)专业。r 40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r r r 人文学院r 音乐学(文化管理)r 招收音乐表演演唱类考生,含音乐表演(演唱、流行演唱)专业。r 12000r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r r r 音乐学院r 12音乐学理论类r 音乐学(音乐理论)r 实行2+2培养模式,侧重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r 12000r ①听音记谱②中西音乐史常识与写作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现场考试,广西南宁r r r 13录音艺术类r 录音艺术r r 12000r ①听音记谱②录音基础常识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r r 14作曲类r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r r 12000r ①听音记谱②作曲与和声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r r 舞蹈学院r 15舞蹈表教类r 舞蹈学r r 12000r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②舞蹈剧目或民间舞组合r 文化、专业分比例6:4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网络提交视频r r r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r 13200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16舞蹈编导类r 舞蹈表演(现代舞)r r 13200r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②命题即兴编舞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r r 舞蹈编导r r 12000r r r 17国标舞类r 舞蹈表演(国标舞)r 男女比例1:1r 13200r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②国标舞(拉丁舞或摩登舞)r 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湖北、山西r r r 建筑艺术学院r 18普通二本类r 风景园林r 授予艺术学学位。r 12000r 无r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 招生省份以各省公布为准r /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广播电视学r r 4200r r r 广告学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广告策划、互动广告设计、广告创意设计。r 12000r r r 人文学院r 文化产业管理r 授予艺术学学位,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文化项目创意与管理、文化旅游策划与管理。  r 12000r r r 职业技术学院r 19高职专科类r 广告设计与制作r r 10000r 使用各省统考相应专业合格成绩。r 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上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r 招生省份以各省公布为准r /r r r 环境艺术设计r r 10000r r r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r r 10000r r r 公共艺术设计r r 10000r r r 舞蹈表演r r 10000r r r 音乐表演r 含声乐和器乐。r 10000r r r 说明:1.以上第1-18类为本科专业(4年制),第19类为高职专科专业(3年制)。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具体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        2.部分专业1+3培养模式:一年级按专业培养,二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        3.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2617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22617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4.我校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最终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收取。r r rr详情
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一)2020-06-07
 (2020年3月31日修订,适用广西、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不设考点省份)r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46年1月,“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与“私立桂林榕门美术专科学校”合并为“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广西艺术专科学校在南宁重建,1960年2月,广西艺术专科学校更名为本科层次的广西艺术学院,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80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曾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左右。r  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本科专业,38个本科专业方向,11个高职专业,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20%;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30%;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进入全国前50%。在广西10个最好的学科里我校占3个,被评定为B以上的学科比例达50%。2018年,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获批为广西一流学科;2019年,中国画、绘画、音乐表演等7个专业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水画写生》《文化项目创意与策划》等7门课程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r  目前拥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6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0多人,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2人获聘自治区青年八桂学者岗位,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3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5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优秀专家”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5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2人入选自治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1个。目前,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其中1人为副主任委员,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4人,委员19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学校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3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1项。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八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8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6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4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出版著作共133部,发表论文4183篇,其中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共512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共398项,专利38项。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以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CCTV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等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近600个奖项。五年来,学校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2项,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2项,2019年共有46件作品入选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学校有漓江画派艺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5个,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r  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57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得世界瞩目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7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在校生600多名,留学生60人。马来西亚留学生陈永馨参加“中国好声音”入围2014年度八强,成为最受瞩目的歌手之一;越南留学生杜氏清花多次为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表演获得高度赞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点赞。学校多次承办政府高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优秀留学生不断涌现,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作出了许多贡献。r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r  一、招生名额r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4250名,其中本科3600名,高职专科650名,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r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r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r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民歌演唱)等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部分省份招生。r  (三)报考条件:r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r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r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r  (2)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化妆。r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r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r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见附表,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查阅。r  四、报名办法r  (一)我校原定在广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江西、山东、山西、河北、安徽、甘肃等11个省(区)设点组织现场专业考试,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新疆、宁夏和甘肃的考生统一安排在甘肃考点。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年前、年后设置的广西南宁考点报考,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时段,不可重复参加考试。截至目前,我校已完成广西、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考点,年前广西南宁考点现场考试。r  (二)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表)。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不允许兼报;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最多三个不同的考试类别。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表。r  (三)报名方式:r  1.我校继续在广西南宁为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还未参加年前南宁考点的考生)组织现场考试,时间安排在高考后两周内,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r  (1)正式通道: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607.htm,若正式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r  (2)备用通道:https://zsks.gxau.edu.cn(暂不开通)。r  2.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选择我校设考的广西南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r  五、专业考试r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r  (二)我校本科专业中,除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外,其余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r  (三)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考生多次参加考试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r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有:美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国标舞)。其它本科专业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我校202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咨讯网站查阅。r  (五)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r  (六)考生于2020年6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r  六、录取r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已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广西、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不设点省份,除广西以外[不含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其余各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r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r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r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点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r  (二)学费标准:r  1.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表。r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r  八、其他说明r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r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r  (三)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任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r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5333130,招生资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r  附表: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一)r  附表: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一)r  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一)r  [适用于广西、河南、江西、湖北(美术)、山西(传媒)、不设点省份]rr r r 学院r 考试类别r 招生专业(方向)r 专业说明、要求r 学费 (元/年)r 考试科目r 录取办法(摘要)r 适用省份r r r 美术学院r 01美术理论类r 美术学r 侧重美术理论r 12000r ①文史常识与写作r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r 广西、湖北、河南、江西、山西、不设点省份r r r 设计学院r 艺术设计学r r 12000r r r 人文学院r 艺术史论r r 12000r r r 艺术管理r r 12000r r r 美术教育学院r 02美术设计类r 美术学(美术教育)r r 12000r ①色彩②素描r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r 广西、湖北、河南、江西、不设点省份r r r 美术学院r 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r r 40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r r r 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r r 绘画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油画、版画、水彩、装帧插图、实验艺术。r 13200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设计学院r 数字媒体艺术r r 12000r r r 视觉传达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品牌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r 13200r r r 产品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生活用品设计。r 12000r r r 服装与服饰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r 12000r r r 动画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二维动画、三维动画。r 12000r r r 工艺美术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现代手工艺设计、首饰设计。r 12000r r r 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r r r 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r r 40000    (另见说明)r r r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r r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r 中国画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山水、人物、花鸟画。r 12000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摄影r 新生入学时自备专业单反相机。r 12000r r r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场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r 12000r r r 建筑艺术学院r 环境设计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建筑环境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园林建筑设计。r 13200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艺术与科技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会展策划与设计、展示设计。r 12000r r r 造型艺术学院r 雕塑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数字雕塑、雕塑艺术。r 12000r r r 公共艺术r 实行1+3培养模式,含软装艺术设计、公共空间艺术设计。r 12000r r r 绘画(壁画)r r 13200r r r 绘画(装饰绘画)r r 13200r r r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r 03书法类r 书法学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书法篆刻;实行2+2培养模式,中国书画综合应用。r 12000r ①书法临摹②书法创作r 文化、专业分比例6:4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04戏文类r 戏剧影视文学r r 12000r ①叙事散文写作②评论写作r 文化、专业分比例6:4r 广西、河南、江西、山西、不设点省份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05广编类r 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新生入学时自备专业单反相机。r 35000    (另见说明)r ①影视艺术常识②故事编写r 文化、专业分比例5:5,志愿优先r r r 广播电视编导r 12000r 文化、专业分比例5:5r r r 影视摄影与制作r 12000r r r 06播音主持类r 播音与主持艺术r r 12000r ①指定文稿朗读②即兴评述r 文化、专业分比例5:5r r r 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r r 35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专业分比例5:5,志愿优先r r r 07舞台表演类r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r r 12000r ①综合素质测试②即兴小品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音乐学院r 08民歌演唱类r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r 仅招收广西考生。r 13200r ①听音记谱②演唱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广西r r r 音乐教育学院r 09音乐教育类r 音乐学(音乐教育)r 演奏科目招录乐器种类: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r 12000r 广西:①听音记谱②演唱或演奏或舞蹈(任选两项,分值为主科60%、副科40%)    外省:①听音记谱②演唱和演奏(分值为主科60%、副科40%)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广西、河南、江西、不设点省份r r r 音乐学院r 10音表演奏类r 音乐表演(演奏)r 招收管弦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r 13200r ①听音记谱②演奏r 文化上线,按乐种专业排名r r r 招收键盘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r 13200r r r 招收民乐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r 13200r r r 音乐表演(流行演奏)r 招收流行音乐演奏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r 13200r r r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r 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r 40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r r r 人文学院r 音乐学(文化管理)r 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演奏、流行演奏),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r 12000r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r r r 音乐学院r 11音表演唱类r 音乐表演(演唱)r r 13200r ①听音记谱②演唱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r r 13200r r r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唱)r 招收音乐表演演唱类考生,含音乐表演(演唱、流行演唱)专业。r 40000    (另见说明)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志愿优先r r r 人文学院r 音乐学(文化管理)r 招收音乐表演演唱类考生,含音乐表演(演唱、流行演唱)专业。r 12000r 专业合格,按文化排名r r r 音乐学院r 12音乐学理论类r 音乐学(音乐理论)r 实行2+2培养模式,侧重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r 12000r ①听音记谱②中西音乐史常识与写作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广西、河南、江西、不设点省份r r r 13录音艺术类r 录音艺术r r 12000r ①听音记谱②录音基础常识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14作曲类r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r r 12000r ①听音记谱②作曲与和声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舞蹈学院r 15舞蹈表教类r 舞蹈学r r 12000r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②舞蹈剧目或民间舞组合r 文化、专业分比例6:4r r r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r 13200r 文化上线,按专业排名r r r 16舞蹈编导类r 舞蹈表演(现代舞)r r 13200r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②命题即兴编舞r r r 舞蹈编导r r 12000r r r 17国标舞类r 舞蹈表演(国标舞)r 男女比例1:1r 13200r ①基本功综合性组合②国标舞(拉丁舞或摩登舞)r 文化上线,按舞种专业排名r 广西、河南、不设点省份r r r 建筑艺术学院r 18普通二本类r 风景园林r 授予艺术学学位。r 12000r 无r 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r 不需参加专业校考r r r 影视与传媒学院r 广播电视学r r 4200r r r 广告学r 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广告策划、互动广告设计、广告创意设计。r 12000r r r 人文学院r 文化产业管理r 授予艺术学学位,实行1+3培养模式,侧重文化项目创意与管理、文化旅游策划与管理。  r 12000r r r 职业技术学院r 19高职专科类r 广告设计与制作r r 10000r 使用各省统考相应专业合格成绩。r 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上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r 不需参加专业校考r r r 环境艺术设计r r 10000r r r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r r 10000r r r 公共艺术设计r r 10000r r r 舞蹈表演r r 10000r r r 音乐表演r 含声乐和器乐。r 10000r r r 说明:1.以上第1-18类为本科专业(4年制),第19类为高职专科专业(3年制)。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具体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           2.部分专业1+3培养模式:一年级按专业培养,二年级开始按方向侧重分流培养(即学生一年级结束后,根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填报的志愿等综合考虑进行分流,具体分流方案于入学后公布)。           3.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4.我校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最终学费按实际所修学分收取。r r rr详情
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2020-06-07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46年1月,“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与“私立桂林榕门美术专科学校”合并为“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广西艺术专科学校在南宁重建,1960年2月,广西艺术专科学校更名为本科层次的广西艺术学院,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80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曾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左右。r  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本科专业,38个本科专业方向,11个高职专业,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20%;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进入全国前30%;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进入全国前50%。在广西10个最好的学科里我校占3个,被评定为B以上的学科比例达50%。2018年,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获批为广西一流学科;2019年,中国画、绘画、音乐表演等7个专业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山水画写生》《文化项目创意与策划》等7门课程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r  目前拥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6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0多人,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2人获聘自治区青年八桂学者岗位,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3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5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优秀专家”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5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2人入选自治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1个。目前,学校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6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其中1人为副主任委员,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4人,委员19人。学校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近五年,学校荣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31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1项。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八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8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6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4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出版著作共133部,发表论文4183篇,其中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共512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共398项,专利38项。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以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CCTV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等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近600个奖项。近五年来,学校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2项,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2项,2019年共有46件作品入选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学校有漓江画派艺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5个,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r  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57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得世界瞩目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7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在校生600多名,留学生60人。马来西亚留学生陈永馨参加“中国好声音”入围2014年度八强,成为最受瞩目的歌手之一;越南留学生杜氏清花多次为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表演获得高度赞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点赞。学校多次承办政府高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优秀留学生不断涌现,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作出了许多贡献。r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r  一、招生名额r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4250名,其中本科3600名,高职专科650名,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r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r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r  (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民歌演唱)等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科专业面向部分省招生。(详见附表)r  (三)报考条件:r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r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r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r  (2)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化妆。r  (3)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r  (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r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见附表,各专业考试指南和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查阅。r  四、报名办法r  (一)我校在广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江西、山东、山西、河北、安徽、甘肃等11个省(区)设点组织专业考试。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宁夏、新疆和甘肃的考生统一安排在甘肃考点。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年前、年后设置的广西南宁考点报考,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时段,不可重复参加考试。r  (二)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表)。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不允许兼报;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最多三个不同的考试类别。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表。r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r  1.广西籍考生、广东籍考生及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进入2020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r  (1)正式通道: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607.htm,若正式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r  (2)备用通道:https://zsks.gxau.edu.cn(暂不开通)。r  2.其它外省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2020年高考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证(简称《省艺术统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r  3.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选择我校设考的广西南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r  五、专业考试r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r  (二)我校本科专业中,除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无需参加专业考试外,其余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r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如果同一个专业考生多次参加考试,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r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广西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有:美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国标舞)。其它本科专业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我校202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咨讯网站查阅。r  (五)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r  (六)考生于2020年4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r  六、录取r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r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r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  七、收费标准(以下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正式批文执行)r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点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外省考点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r  (二)学费标准:r  1.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表。r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1、2、3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2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中英班35000元/生.学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如到英国格林多大学或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英国约11750英镑/年、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院招生资讯网查看中英、中美项目简介。由于中美项目各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r  八、其他说明r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r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r  (三)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资讯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任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r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5333130,招生资讯网址:https://zsb.gxau.edu.cn。r  附表: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rrrrrr详情
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2019-06-26
 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第二条  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学制及招生计划第五条  我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广西以外,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第七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五章  招生范围第八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除音乐学(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六章  入学考试第九条  我校2019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报考我校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录取时直接使用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第十三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五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凡填报我校本科专业(除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考生分文、理科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外省考生不分文理科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一、艺术类本科专业(一)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文化管理)、书法学、音乐学(文化管理)。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二)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60%+专业成绩×40%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300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三)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50%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300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四)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总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五)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一)、(二)、(三)、(四)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六)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时,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一)、(二)、(三)、(四)、(五)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十七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第十八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八章     录取要求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表演(歌舞表演)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58cm,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第二十一条  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四、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招收音乐学键盘演奏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管弦和流行音乐演奏类考生。六、音乐学(音乐教育)以演奏为主: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七、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以上一至四项各专业按乐器种类录取,各乐种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我校2019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第二十四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Glyndwr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五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含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第二十七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优秀专科(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通过在专科(高职)学习期间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二十九条  我校2019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  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网址:http://zsb.gxau.edu.cn。 详情
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2020-07-14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西校区)。 第二条  学校性质:广西艺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38年1月,2012年11月成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为3年,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专科(高职)专业学制为3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五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六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各专业计划分配有较大调整,具体如下: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广西,除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和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 二、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河南、江西、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及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三、通过网络提交视频或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的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除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等省份,除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三个专业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 第八条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   第五章  招生范围 第九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除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外,其余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等五个专业在湖南、广东、河北、安徽、山东、甘肃、新疆、宁夏等省份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余省份和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条  本科非艺术类专业和专科(高职)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我校2020年本专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及时调整了校考考试方案,具体各省各专业考核形式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报考我校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录取时直接使用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凡填报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或相应省份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广西与外省各专业(类别)录取不分文理执行同一条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 (一)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我校组织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包含:广西、江西、河南、湖北(美术类)、山西(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山西等10个省份的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设考点省份(包含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及港澳台地区)。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分器乐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表演(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5.分舞蹈种类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表演(国标舞)。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分国标舞舞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6.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3、4、5项专业以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7.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以上第1、3、4、6项对应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8.以上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录取非一志愿生源。 (二)非现场专业考试的省份和专业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省份通过取消校考、认可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以及采取网络提交视频等非现场考试方式进行专业考核。涉及的省份和专业有:湖南、广东、山东、河北、安徽、甘肃、宁夏、新疆、湖北(非美类)、山西(非传媒类和美术理论类)。 1.取消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戏剧影视文学。 招收普通本科文史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科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取消校考认可统考或直接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级交流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 (1)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河北、湖北、新疆、宁夏等省份的考生) (2)认可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时,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仅面向广东、山东、湖南、安徽、甘肃等省份的考生)。 3.认可省统考(联考)成绩的美术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书法、以及中英(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 (1)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书法学。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除以上(1)(2)项专业以外的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 录取时,省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美校际交流项目)。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通过网络提交视频进行专业考核的面试类专业,具体如下: (1)按文化、专业成绩5:5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中英校际交流项目);按文化、专业成绩6:4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舞蹈学。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音乐学(文化管理)。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含演奏、流行演奏、演唱、流行演唱)。 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4)填报第一志愿予以优先录取的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仅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三)当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综合成绩)同分时的处理 1.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2.录取时,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3.录取时,当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或6:4)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综合分的计算方式 综合分的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为专业满分的成绩,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如校考专业满分为300分,即文化折合成绩=文化成绩×(300/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专业成绩所占比例,如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比例为6:4,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 二、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我校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文、理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文理二本线后,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十九条  凡填报我校专科(高职)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各省的规定执行,如考生所在省无相关规定的,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3:7的综合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70%。计算方式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文化成绩按比例换算,即文化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换算后的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即换算后的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第二十条  录取时,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到相同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八章  录取要求 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含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生≥170cm、女生≥158cm,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要求男女生比例为1:1。 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方向)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第二十三条  本科演奏类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 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 四、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它、古典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 五、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演奏):招收音乐表演演奏类考生,含音乐表演(管弦、键盘、流行演奏),其中键盘类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 六、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七、音乐学(文化管理):以上演奏类招录乐器种类均可报考。 以上一至四项各专业参加现场考试的按乐器种类录取,参加非现场考试(通过网络提交视频的)按省专业排名录取,各乐种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九章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Glyndwr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项目(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后两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含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期间学费收取标准参照第二十四条,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期间学费按照实际就读国外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第四学年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通过在专科(高职)学习期间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十一条  我校2020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   第十章  奖、助、贷政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 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 学校网站网址:https://www.gxau.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s://zsb.gxau.edu.cn。 详情
广西艺术学院2018年本、专科招生简章2018-01-02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全国7所艺术类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之一。现为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立项建设单位。广西艺术学院是全国七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38年1月,前身是由我国著名音乐家、教育家满谦子,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在桂林倡议创办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46年1月,“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与“私立桂林榕门美术专科学校”合并为“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广西艺术专科学校在南宁重建。1960年2月,广西艺术专科学校更名为本科层次的广西艺术学院,开始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0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成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学校,2009年成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优势学校。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本科专业36个,高职专业11个,形成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职工1200余人,1人荣获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荣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3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专家”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5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2人入选自治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人入选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一个团队和教师入选“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1人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省级教指委主任4人,副主任5人,委员11人。全日制在校生14900人,其中本科生12054人。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以及一批自治区精品课程、实践基地。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92%以上,连续八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满意度达97.41%,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2013年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98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763项,获得专利18项。2016年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22项,在全国3611个机构申报主体(含高校)中位列第一。近五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3520篇,其中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共441篇。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以及全国美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CCTV全国电视舞蹈大赛等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国内外奖项近700项。学校有漓江画派艺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重点研究基地13个,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与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泰国艺术大学等47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2012年5月,国家外交部和教育部联合在学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五年来培养高级艺术专门人才500余人。2017年3月,学校发起和组织成立了“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建立中国—东盟人文艺术交流新机制,为我校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文化艺术交流开创了新局面。现有中英、中美等合作办学及校际交流项目共4个,项目在校生600余人。目前有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越南、泰国等9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共计68人在我校就读。面对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秉承“亲爱精诚”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六大战略,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一、招生名额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专科生4000名,其中本科3500名,高职专科 500 名,文理兼招。(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二、招生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二)招生范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广告学、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以舞为主)、表演(歌舞表演-以舞为主)等专业(方向)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高职专业面向部分省招生。(具体详见附表)(三)报考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演唱、演奏、作曲、录音)、舞蹈、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2)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以演唱为主、表演(歌舞表演)以演唱为主专业(方向)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3)同一考试类别中的专业有不同身体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它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4)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见“附件”,各专业考试指南和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下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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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南湖校区 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编530022相思湖校区 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邮编530007西校区 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邮编530021桂林校区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1号,邮编5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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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7%u0037%u0031-%u0035%u0033%u0033%u0033%u0031%u0033%u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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