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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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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

英文名:Guangxi University 简称:“西大”,“GXU” 所在地:南宁 院校代码:10593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自主招生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省部共建大学卓越计划国防生
  • 广西大学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06-0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是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第十三条 对顺序志愿投档,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提前批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所填报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江苏省的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哲学、法学、文学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经济学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及英语(中加)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二十条 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第二十一条 专业要求: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广西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艺术类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广西考生按照教育部、《广西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享受相关录取优惠政策;获得我校2017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三十条 中加国际学院的英语(中加)专业从2017级录取新生开始,入学后不再分流进入广西大学的各专业学习,录取的学生四年均在中加国际学院就读,按英语专业毕业。第三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邮政编码:530004联系电话:0771-3232999电子信箱:zsk@gxu.edu.cn网    址:zs.gxu.edu.cn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广西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4-28
广西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是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第十三条 对顺序志愿投档,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对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提前批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所填报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江苏省的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B、B。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史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工类相关学科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及英语(中加)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第二十条 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制,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第二十一条 专业要求: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按照教育部以及《广西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艺术类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获得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广西考生按照教育部、《广西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规定享受相关录取优惠政策;获得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经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第五章附 则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邮政编码:530004联系电话:0771-3232999电子信箱:zsk@gxu.edu.cn网    址:  zs.gxu.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详情
广西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2017-03-22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 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广西大学在2017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点和学科专业培养目标,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一、招生对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报名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类别专业高考科类报名条件语文特长A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管理哲学方向)、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法学文理兼招〔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管理哲学方向)专业限文史类〕在语文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若未获奖、未发表过作品者,可自荐(须提供自荐报告以及个人特长或取得成果等相关材料)。语文特长B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管理哲学方向)、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法学文理兼招〔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管理哲学方向)专业限文史类〕在语文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获“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或“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的毕业生。英语特长A类英语、翻译、日语、泰语、越南语文理兼招在英语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若未获奖、未发表过作品者,可自荐(须提供自荐报告以及个人特长或取得成果等相关材料)。英语特长B类英语、翻译、日语、泰语、越南语文理兼招在英语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获得“全国中学生英语阅读竞赛”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优胜奖以上的毕业生。其他特长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理工高中阶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毕业生;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或文章的毕业生;或经我校专家组认可的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的毕业生(含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二、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00人(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三、报名及网审1.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5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页码顺序上传。)(2)自荐报告、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温馨提示:因报名系统需考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报名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进行点击确认,避免因考生个人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出现错漏导致无法通过网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2.确认考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交纳测试报名费90元/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物价[2010]371号文件收费),缴费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另行通知。确认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3. 邮寄书面材料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包括: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自荐报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获奖材料,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封面、封底)。考生须将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材料须于2017年4月14日前寄到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四、选拔程序1.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可于2017年4月20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我校招生信息网在2017年4月30日后公示具有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的公告。2.测试(1)语文、英语特长A类测试方式:初试加复试初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一项特长科目(语文或英语)作为初试科目,初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进行所报名学科的特长展示或潜质测试。(2)语文、英语特长B类测试方式:面试。主要进行所报名学科的特长展示和潜质测试。(3)其他特长类测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分为两方面:1)测试考生所报名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2)对考生的学科潜质进行相应专业测试。(4)初试时间、复试、面试时间统一为:2017年6月13日-6月14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3.确定入选考生及等级标准各类别由至少5名专家进行小组面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学校将根据各类考生测试总分认定“自主招生资格”。总分满分均为100分,构成如下:语文特长A类笔试占70%,面试占30%;英语特长A类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他类面试占100%。入选考生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初审合格考生总数的30%。其他类别(直接面试)中不低于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方可评定为“优秀”。4.入选名单公示广西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6月22日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5.入选名单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五、优惠及录取政策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资格后,须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须填报我校(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我校认定的特长专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1.考生高考总分(含照顾分)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为“优秀”,高考总分(含照顾分)未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在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投档录取。六、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防权力寻租。我校成立“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纪检、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电话:0771-3237062)。2.笔试和面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3.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评人员,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4.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5.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要将为自主招生报名考生出具的相关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6.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联系方式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邮编:530004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E-mail:zsk@gxu.edu.cn八、其它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详情
广西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018-03-27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 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广西大学在2018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点和学科专业培养目标,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一、招生对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报名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类别专业高考科类报名条件语文特长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新闻传播学类、法学文理兼招〔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专业限文史类〕在语文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毕业生。英语特长类英语类、日语、泰语、越南语文理兼招在英语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毕业生。其他特长类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理工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二、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00人(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三、报名及网审1.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0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页码顺序上传。)(2)自荐报告、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温馨提示:因报名系统需考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报名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进行点击确认,避免因考生个人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出现错漏导致无法通过网审。2.确认考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交纳测试报名费90元/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物价〔2010〕371号文件收费),缴费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另行通知。确认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3.邮寄书面材料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包括:(1)语文特长类、英语特长类a.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b.自荐报告(须手写签名)c.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d.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其他特长类a.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b.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c.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d.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封面、封底)。考生须在2018年4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四、选拔程序1.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可于2018年4月2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我校招生信息网在2018年5月20日前公示具有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的公告。2.测试(1)语文特长类、英语特长类测试方式:初试加复试初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一项特长科目(语文或英语)作为初试科目,初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进行所报名学科的特长展示或潜质测试。(2)其他特长类测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分为两方面:1)测试考生所报名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2)对考生的学科潜质进行相应专业测试。(3)初试时间、复试、面试时间统一为: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3.确定入选考生及等级标准各类别面试由至少5名专家进行小组面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学校将根据各类考生测试总分认定“自主招生资格”。总分满分均为100分,构成如下:1)语文特长类笔试占70%,面试占30%;2)英语特长类笔试占50%,面试占50%;3)其他特长类面试占100%。入选考生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初审合格考生总数的30%。其他特长类(直接面试)中不低于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方可评定为“优秀”。4.入选名单公示广西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6月22日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5.入选名单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五、优惠及录取政策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资格后,须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我校认定的特长专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等级为“优秀”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2.等级为“良好”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六、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长为学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防权力寻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电话:0771-3237062)。3.笔试和面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4.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评人员,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5.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6.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要将为自主招生报名考生出具的相关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7.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联系方式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邮编:530004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E-mail:zsk@gxu.edu.cn八、其它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详情
广西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2019-04-12
  我校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工类学生(北京、上海、西藏地区除外)。一、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且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 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二、招生计划与专业1.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为140人。2.招生专业理工类: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计算机类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三、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12日至4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1.经中学核实相关信息的《广西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且中学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将申请表的扫描件按页码顺序上传至报名系统。2.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3.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中学开具并加盖公章,应体现考生具有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无需邮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详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四、资格认定合格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2019年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合格名单。五、录取办法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高考志愿的相关批次报考我校。2.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3.考生在相关批次出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及高校专项分省招生计划,依据高考总分(含照顾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六、监督机制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71-3237062)。2.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s://gaokao.chsi.com.cn/)上公示。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申请人如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七、联系方式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邮编:530004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E-mail:zsk@gxu.edu.cn八、其它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详情
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2019-03-23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广西大学在2019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点和学科专业培养目标,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一、招生对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报名参加广西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类别 专业高考科类          报名条件数学特长类数学类理工类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高中数学联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获得者物理特长类物理学理工类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获得者化学特长类化学类理工类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举办的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获得者生物特长类生物科学类理工类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获得者 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二、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6人。三、报名及网审1.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10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页码顺序上传。(2)自荐报告。(3)高中阶段获得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一等奖或全国决赛获得者证书扫描件。(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5)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6)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所在中学的公示结果。即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已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的证明,须由校长手写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温馨提示:因报名系统需考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报名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进行点击确认,避免因考生个人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出现错漏导致无法通过网审。2.确认考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交纳测试报名费90元/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物价〔2010〕371号文件收费),缴费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另行通知。确认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3.邮寄书面材料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封面、封底)。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四、选拔程序1.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学科专家“背靠背”分别独立审核、复核。考生可于2019年4月2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我校招生信息网在2019年5月20日前公示具有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的公告。2.测试(1)面试面试包括:①测试考生所报名的学科特长与创新能力;②对考生的学科潜质进行相应专业测试。(2)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两个项目。体质测试成绩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3.确定入选考生及等级标准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体质测试成绩必须及格以上。各类别面试由至少5名专家进行小组面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a.入选考生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初审合格考生总数的20%。b.面试中所有专家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方可评定为“优秀”。4.入选名单公示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经“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6月22日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5.入选名单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五、优惠及录取政策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须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我校认定的特长专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等级为“优秀”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须达到我校在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2.等级为“良好”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须达到我校在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且不低于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六、监督机制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长为学校主要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防权力寻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电话:0771-3237062)。3.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4.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评人员,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5.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6.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详尽公示。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7.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联系方式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邮编:530004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E-mail:zsk@gxu.edu.cn八、其它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                                               2019年3月22日详情
广西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1-19
广西大学坐落于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区合建”高校。为提高我校体育运动水平和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有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不超过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各项目计划招生人数为:1.女子篮球:0-5人2.健美操:0-25人3.羽毛球:0-15人注:招生范围在北京、上海、西藏以外的28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调整。二、报考条件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根据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要求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者。(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历证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报名办法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20日——2019年2月10日),并按系统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2、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1)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2)文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网站或“体教联盟APP”上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3)考试地点:考生在生源地参加考试,具体地址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4)文化考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四、选拔程序1、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学校将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确定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2月20日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公布,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2、现场报到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携身份证及所有网上报名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到。(1)报到地点:广西大学体育学院(2)报到时间:3月5日9:00至11:30(其中健美操要求10:00报到完毕) 3、测试安排3月5日  下午 14:30-17:00 健美操  3月6日  上午 8:30-12:00  羽毛球             下午 14:30-17:00 女子篮球 注:各项目具体测试地点详见现场报到点的公告。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时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考生方有测试资格。检测产生的费用,考生自理。五、录取1、考生须通过广西大学举行的各项目测验与认证。2、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标准的考生,经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和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候选人。3、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在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批次中填报我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相关政策报请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取。4、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标准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通过后予以录取。5、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以及专业安排原则:(1)招生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限文史类)。注:如学校专业调整,具体专业(类)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2)专业安排原则:根据各项目测试成绩并结合拟录取考生的志愿合理安排专业。6、拟录取考生的义务和责任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候选人,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学后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拒不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六、监督机制1、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71-3237062,仅限投诉举报)。所有测试项目全程录像。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服用兴奋剂等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七、其他1、考生报到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2、考生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400元/人(桂价费函(2012)751号)。3、参加测试的考生均需自己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受伤事故自行负责。4、联系方式: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网上报名有关事宜请联系:zsk@gxu.edu.cn)广西大学体育学院联系电话:0771-3232824    传真:0771-3231505地址:南宁市大学路100号   邮编:530004                                                                            广西大学                                           2019年1月19日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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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7%u0037%u0031-%u0033%u0032%u0033%u0031%u0032%u0034%u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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