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1.登记机关对婚姻当事人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查验,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6.颁发结婚证。
江南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行政审批办证大厅;
电话: 0771-4887976、4887973、4887966
邕宁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仙湖大道33号五楼;
电话: 0771-4791992
良庆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大沙田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 0771-4512991
武鸣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 武鸣县城农坛路49号;
电话: 0771-6237420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