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2、已婚家庭或年满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3、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之和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8倍。
1、购房申请表;
2、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说明;
6、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资格,且尚在配租、配售轮候期间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资格的书面声明;
7、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声明同意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
1、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包括有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向户口所在的街道办提出申请
2、并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3、然后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复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
6、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
电话:0771-3304902
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皂角文化广场
电话:(0771)3304902
建政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堽路42-5号-1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