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南宁工伤保险办理

[切换城市]
南宁站> 南宁办事指南> 南宁工伤保险办理> 南宁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信息

南宁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认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被鉴定人身份证明;

(三)鉴定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提交死亡职工与供养亲属关系证明;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五)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六)相关病历及医学检查结论;

(七)与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的其他材料。

认定流程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7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3 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跨统筹地区调查核实的,可委托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3.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举证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举证;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必须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为依据的,不受60 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限制,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认定地址

办理地点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六号

认定时限

办理时间

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注意事项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相关办理指南
最新办理指南数据
办理机构
其他地区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