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民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在家中出生的,凭相关出生证明材料到当地卫生部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办理落户手续。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城区内: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