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友爱南路学校位于西乡塘区南棉商业街31号,校园面积约14.252亩,现有教学班38个,学生1600多名,教职工97人。教师队伍素质较高, 20名教师评为“南宁市教学骨干”,获中、高级职称教师60人。
学校办学条件好,有配备齐全的理化生等实验室,设备先进的计算机机房和语音室,方便快捷的宽带校园网络,门类齐全的图书馆,以及按国家标准设置的图、音、体等各类学习、活动室。校园环境整洁卫生,点缀在四周的绿化带、张挂在文化长廊的书法艺术画,都充满着人文的气息。
南宁市友爱南路学校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南棉街31号,您可以坐车到友爱衡阳路口、衡阳友爱路口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B91路、69路、602路、66路、18路、606路、609路、211路、801路、608路、603路、222路、212路、203路、32路、13路、B14路、610路、61路、71路、803路、212路(广西高峰森林公园)、204路、75路、72路、62路、52路、31路、8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上岛咖啡(红楼店)、巴人制灶、欣美味港式烧卤茶香饭、浪鱼杏等;南宁市友爱南路学校 电话:%u0030%u0037%u0037%u0031-%u0033%u0031%u0034%u0035%u0033%u0032%u0035
市区户籍:
1、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要随班就读。
2、学生户口单独迁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未迁入)我市,且符合《南宁市外来投资兴办实业、经商、购买商品房、受聘人员申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暂行办法》(南府发〔1999〕5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中规定的适龄儿童。
注:小学适龄儿童起止年龄为6至11周岁。凡是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应该入学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则可以适当延缓。
外来人员:
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2、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农村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
3、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的其他流动人口子女。
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向学校提供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并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在两年以上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间)子女需要到公办小学就读的,需向居住地所属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有关入学手续,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三)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办理就读手续: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三、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日、7月3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各小学公布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
兴宁区教育局 厢竹大道63号 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 壮锦大道19号 4887918
青秀区教育局 悦宾路1号 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 明秀西路53号 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 蒲庙镇和美巷15号 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 五象大道歌海路9号 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 滨河路1号 5816544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洪胜路5号 4950793
创建教育质量优良,管理富有特色,文化氛围浓厚的可持续发展城区名校。
2016年小学招生范围:友爱南路:16号,18号,20号,22号,25号,26号,27号,31号;北湖南路:15号,21号,25号,27号,29号,31号;衡阳西路1号;衡阳东路:2号,4号,8号-22号(双号);唐山路54号。 2016年初中招生范围:友爱南路22号、北湖南路、北湖路东一、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