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名校衡阳路小学强势入驻,预计2016年9月开学,衡阳路小学始建于1964年,历经近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积淀了丰厚的文化底蕴。此外,项目还规划有18个班的国际双语幼儿园。
衡阳路小学良庆校区位于良庆五象大道体育中心东侧天誉花园旁,您可以坐车到临时站、良庆镇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107路、702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五象茗城、良庆镇中教工生活区、天誉花园、凯佳贝特尔幼儿园等;衡阳路小学良庆校区 电话:%u0030%u0037%u0037%u0031-%u0033%u0031%u0033%u0034%u0030%u0030%u0035
市区户籍:
1、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要随班就读。
2、学生户口单独迁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未迁入)我市,且符合《南宁市外来投资兴办实业、经商、购买商品房、受聘人员申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暂行办法》(南府发〔1999〕5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中规定的适龄儿童。
注:小学适龄儿童起止年龄为6至11周岁。凡是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应该入学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则可以适当延缓。
外来人员:
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2、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农村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
3、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的其他流动人口子女。
良庆区规定,具有南宁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月2日、3日到地段划分的学校报名即可。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间则为6月15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及7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单日为初中七年级新生申请日,双日为小学一年级新生申请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申请地点: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德政路20号)。
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须持户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务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如适龄儿童家庭是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需向学校提供家庭无房证明等材料。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并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在两年以上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效期间)子女需要到公办小学就读的,需向居住地所属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有关入学手续,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三)需要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所列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办理就读手续: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城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审验有关材料,并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具体工作日程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三、报名时间
2016年7月2日、7月3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各小学公布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推广校园集体舞先进单位、广西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广西贯彻体卫两个《条例》优秀学校、南宁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单位、南宁市优秀科研机构、南宁市“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同时先后被认定为全国字理识字教学实验学校、全国快速作文实验学校、广西“发展与创新实验学校”、广西“创新要素作文实验学校”、广西师范大学“作文大王示范基地”等。面对未来,衡阳路小学将秉承“追求个性、尝试成功、超越发展”的先进教育理念,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自强不息,从我做起”,与时俱进,创业特色,争创一流学校,昂首阔步走向辉煌的明天!
2016年招生范围:天誉花园小区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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